晨还没开始全职写作。他平时就喜欢读书,加了好些读书群,但很少参与群里的讨论。有一天,向晨偶然注意到某个读书群的一条最新消息,一个人在传播免费的书籍资源,还号召大家一起,为有需要的人提供更多免费的好书。
向晨隐隐觉得不舒服,一般来说,他很少多管闲事,可这一次。在沉默和发声之间,他选择了后者。
他尽量以客观的语调向这个为了文化传播事业而满腔热忱的书友解释,他这种免费传播书籍内容的行为。如若没有获得版权方的授权同意,理论上是犯法的,也就是盗版行为。
向晨画风突变的贸然插入使得群里原本如火如荼的讨论顿时陷入尴尬,那位被向晨直戳戳指出错处的书友立刻不乐意了,振振有词地反驳起来,群里就此掀起一场论战。
向晨本以为这件事的黑白对错一目了然,根本没有什么争执的余地,然而事情的发展很是出乎意料。一个热闹的读书群,只有极少数几个人冷冰冰地为向晨说了几句话——盗版确实是犯法行为,向晨就再没有获得过其他支援了。向晨的话理论上是对的——理论上,仅此而已。所有人都站在现实角度举出一千个一万个理由来论证他们这种文化传播伟业的正当性。
大家七嘴八舌地说着各种正气凛然的话——他们是在为作者和作品宣传,大多数作品根本不值得花钱,真正优秀的作品自然会有人去购买,那些书已经这么出名了,也不差他们这一点钱……
就算别人没有花钱购买,如果自己的作品能让更多人看到,作者肯定也会高兴吧?有人如是说。
整天就想着那点钱,写作难道就是为了钱吗?还有人如是说。
作为作者的向晨真不知道自己是该气还是该笑。
向晨不是第一次碰到看盗版的人,正如他也不是第一次碰到对抄袭无动于衷、该怎么追还怎么追的观众。但向晨也知道对吃瓜群众苛求不来,可这些人,这些自诩为「读书人」、自诩有文化的人,这些隔三岔五就分享自己最近阅读的某本世界名著的心得的人。他们不是普通的吃瓜群众,他们是「圈内人」,他们是最应该理解创作不易、最应该支持正版的那一群人。
可事实并非如此。向晨天真的讨伐,引起的是一波对自己的反讨伐。“如果认为有些作品不值得花钱,就不要看。”对向晨说的这句话,众人目瞪口呆,觉得向晨不可理喻。甚至有人讥讽他,说他对这件事如此执着。只不过是涉及到了自己的利益罢了。
既然没有涉及到你们的利益,就请你们别一厢情愿地替别人高兴——最后,向晨如是说。作者辛辛苦苦创作的作品在正版平台上正经收费,订阅却寥寥无几,难以为生。然后读者自告奋勇四处安利,「给你推荐一本好书啊」——一个txt甩过去,作者会高兴吗?不,作者不会高兴。作者只会觉得自己的东西被偷了,而世人认为作者还欠小偷一句感谢。
如果对于这个你赖以维生的职业,你竟还斤斤计较于那点收益,你就是个缺乏职业情操的俗人。
向晨不知道后续如何,不知道那个文化传播使者有没有因他的话而慎重地考虑这件事情,他没有再去关注,只是在后来无意中发现,一个在群里认识的朋友不知何时删了他好友。
那一刻向晨才真切地意识到,原来在人们看来,可厌的不是那些光明正大盗窃的人,而是他。
很长一段时间里,向晨琢磨不透这件事——究竟是哪里不对?是世界错了,还是他错了?为什么他明明说的是事实,那些人的所作所为就是犯法的,被异眼相待的反而是他?
为什么?
这件事过去好几年后,他渐渐地释然了。也许他没能想明白所有事,但有一点他想明白了——他认为这些人挑战了法律,挑战了道德,却不知道,自己挑战了凌驾于法律和道德的那最不该挑战的东西——人之常情。
坚守某些东西太艰难了,因此梦想才显得那么可贵。
而现实一次又一次地让他学会了一件事——要作出改变,要切切实实地改变,号召和呼吁永远是最幼稚也最无力的方法。
“《屠神者》瞄准的读者群体刚好就是很难付得起那两百多块的群体。”向晨继续道,“整个网文行业都是这样。网文就是低龄,通俗,更新快,体量大。千字3分、5分是行业初期定下的价格,现在已经成型,但不代表它就一直合理。收费机制没变,网文却在变。篇幅越来越长,内容越来越注水,题材、类型,连文风都越来越同质化……这些都是我们讨论过的问题。这就是我们创造的产品,消耗量大、质量差、含金量低,还多半是一次性用品,价格却越来越贵,现在一篇网文就几十上百块。但一个忠实网文读者看网文的速度有多快?每个月要看多少篇网文?是这个行业亲自培养了读者大量追文的习惯。但对于还没有经济独立、消费水平有限的低龄读者,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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