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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轻吻着沈霜的额头,像一个得胜者,黑发下的眼睛里是发红的愤怒,厚重的爱欲。

海浪在他们身旁起落,昏黄的路灯和月影交织,投下人影。

柔软、干涩的唇贴着额头,一触即分。

冷缪松开手,紧紧攥着拳,朝冷邈走过去,意图不言而喻。

沈霜并不想看两人打的你死我活,他大力拽着冷缪的手腕,将人拉回来,“别打架。”

打架起来就太丑陋了,像个莽夫,那不符合沈霜的审美,会让他少几分耐心。

迄今为止,沈霜见过打架时动作最赏心悦目的是冷绛。

冷缪很顺着他,像一条乖狗,下巴抵在沈霜肩膀,声音沉闷,旁若无人般说:“可是我很委屈。”

沈霜安抚地抚摸着他的头发,一头发茬坚硬的直起,刺着手心。

高大的怀抱将他揽进,脖颈交错,沈霜直勾勾盯着冷邈的眼,无声开口。

直到两人乘着那辆敞篷车,从他身旁行驶而过,卷起的尘土与潮湿的海风钻进鼻腔,令他几近窒息,冷邈才辨认出沈霜那时说的是什么。

“哥,您也想当狗吗?”

半长的黑发透着光泽垂下,被海风卷起发丝,半眯的眼里是悱恻的温柔,饱满的唇曾被大力吮吸过,莹润的闪烁,像一只慵懒的猫。

他甚至能幻想沈霜的语气,也是慵懒的,每一个字都仿佛下一秒就会睡下,倦怠的哑,尾音缠绵的拉长,卷着人陷入深潭之中,心甘情愿成为“困兽”。

冷邈不想当狗,他要的是狗链拴在沈霜的脖颈上,他是手持狗链的人。

当然,沈霜不是什么恶犬,只是聪明些、麻烦些的小狗,有茂密的毛发,不适合戴上狗链,精心梳理他的毛发,系上蕾丝的蝴蝶结更为合适。

晚上九点半,冷邈一人走在大湾区的海岸旁,听着风声,思索该如何让这只宠物犬换主。

冷缪开着车穿过高楼大厦的路,毛里求斯的城市边缘与国内没什么区别,拥挤在一起的平房,户外同绳子过铁丝搭起的衣架,挂着三两件未来得及收起的衣服。

开上泥巴路,车身的陡峭变得明显起来,飞扬的尘土被甩在身后,两侧茂密的甘蔗快有一人高,似能闻到蔗糖鲜甜的香。

车速变慢下来,冷缪捏着沈霜的脸颊,将他拉过来,鼻尖嗅闻着沈霜的唇,涎水银丝一样粘连在洁白齿尖。

“你喝酒了?”冷缪问:“不是那个心怀不轨的老男人点的鲁旺。”

“嗯。”沈霜点头,含混不清说:“黑朗姆混了可乐。”

冷缪似有所感,“衣冠禽兽点的吧。”

“是啊。”沈霜笑着往后仰头,挣脱冷缪的手,笑声被风飘了很远,“我们去哪?”

“红顶教堂,我给你买了礼物。”冷缪声音发抖,不知是恐惧还是喜悦,但声音笃定,“你一定会喜欢。”

最初,他以为沈霜沉闷、顺从,衣柜里多是浅色衣服,艳丽的颜色太少。

后来他才发现,是自己知之甚少,沈霜喜欢艳丽的颜色,也偏爱亮闪的装饰。

光是戒指就有不下百来种,只是平日鲜少穿戴。

耳坠、耳骨也有保养极好的耳洞,光下透着嫩红颜色。

大港到红顶教堂很近,从泥土路到石砖路,最明显的改变是车身颠簸减小。

碧绿的海水在夜晚变成一种浓郁到近乎发黑的蓝色,夜晚的红顶教堂几乎没有人,三三两两徘徊在街道旁。

红顶教堂并没有想象中的震撼,不算大,像个农场似的,敞篷车停在路边,冷缪牵着沈霜走上草地。

墙壁的石缝间是白色纹路,红色的尖顶鲜艳,两人走去教堂里面,排排棕色桌椅连接,走过中央的路,他们站在讲道台上。

“你要送我什么礼物?”沈霜朝他伸出手,掌心朝上,索取的态度理所当然,“戒指?”

“不是。”冷缪摇头,却又点点头,“有,附赠品。”

“你闭上眼睛。”

沈霜顺从的闭眼,睫毛投下一片浅色阴影。

冷缪喉间干涸,喉结滚动,咽下一口口水,看着沈霜姣好的脸,几乎要克制不住吻上去。

沈霜并不是雌雄莫辨的长相,他面部轮廓柔和,但五官立体、深邃,一眼就可以看出是男性,一双上挑的眼,漆黑的瞳仁吸魂摄魄,望上就逃不走了。

视觉被蒙蔽,感官就具体起来。

带着薄茧的手轻捏着他的耳垂,冰凉的耳钉从耳洞钻进去,旋好耳帽,却并未停下。那只手短暂的抽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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