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消息,回了一个字。
——“嗯。”
他把电脑合上,站起来走到落地窗前,看着这座灯火渐熄的城市。凌晨的街道上偶尔有一辆夜班出租车驶过,尾灯在湿润的路面上拖出一道红色的光尾。
明天要做两件事。第一件,送温书予上学,处理掉张强和他哥这个麻烦。第二件,去那家网咖,实地看看。
霍南瑾把手机闹钟定在早上六点,洗完澡躺在床上,双手枕在脑后,盯着天花板。
天花板上什么都没有,但他脑子里全是温书予的脸。那张脸笑起来的时候,右边脸颊有一个浅浅的酒窝。他想起温书予在他车上哭的时候说“等我习惯了,你又走了,我会很难受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
他当时说“我不会走”。
这四个字他说得很自然,好像这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好像他已经在心里练习过一百遍了。但对于一个反社会人格来说,“我不会走”是比“我爱你”更不可能说出口的话。因为“我爱你”可以是一瞬间的情绪爆发,但“我不会走”是一个长期的承诺,意味着他要把这个人装进自己以后所有的人生计划里。
他在黑暗里闭上眼睛,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五年后,十年后,二十年后,他的生活里有一个叫温书予的人。这个人在厨房里笨手笨脚地煮面,在客厅茶几上咬着笔头写作业,在沙发上缩成一团看电视看到睡着,在他工作的时候安安静静地待在旁边看书或者玩手机。
这个画面让他的心跳加速了。
不是恐惧,不是抗拒,而是渴望。
他想让这个画面变成现实。
霍南瑾睁开眼睛,在黑暗里骂了一声。不是骂别人,是骂自己。霍南瑾你完蛋了,你栽了,你他妈栽在一个考试三十八分的小笨蛋手里了。
第二天早上六点,闹钟响了一声他就按掉了。洗漱、换衣服、检查车钥匙,六点二十五出门。早上的街道很冷清,早点摊刚刚出摊,蒸笼冒着白色的蒸汽,环卫工的扫帚在路面上划出有节奏的沙沙声。
车开到温书予家楼下的时候,六点四十七。
温书予已经站在铁门前面等着了。他穿着校服,背着新书包,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但有一小撮翘在头顶上,大概是昨晚洗完头睡觉压的,他自己没注意到。看到霍南瑾的车开过来,他踮起脚冲车子挥了挥手,挥完之后又觉得自己太热情了,把手缩回来,改成一个小小的招手。
霍南瑾把车停下,温书予拉开副驾驶的门钻进来,带进来一股冷空气和一点点洗衣液的清香。
“早。”温书予说。
“嗯。”
霍南瑾发动车子,顺手把一个纸袋递给他。纸袋里是一个三明治和一杯热豆浆,三明治是他在楼下面包店买的,火腿芝士的,豆浆是现磨的,还烫手。温书予捧着豆浆,热气扑在脸上,把他的睫毛蒸得湿漉漉的。
“……谢谢。”他小声说,拆开三明治的包装纸,一口一口地吃。
车里的氛围跟昨晚不一样了。如果说昨晚是生涩的、试探的、小心翼翼的,那今早就是一种放松的、自然的、像呼吸一样不费力的安静。两个人之间不需要说太多话,但沉默不再是尴尬的,而是一种舒适的空白。
到了学校那条街,霍南瑾在距离校门口大概五十米的地方停了车。不是怕被人看到,是温书予说“停这里就好”。霍南瑾看了他一眼,没问为什么,但知道原因——温书予不想让同学看到他从一辆不认识的车里下来,或者说,不想给霍南瑾惹麻烦。
“今天张强要是找你,不要反抗。”霍南瑾在温书予推开车门前说,“直接打陆川电话。他今天全天在学校附近。”
温书予愣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他没有问“为什么你不来”或“陆川一个人够不够”,因为他知道霍南瑾一定还有别的事要做。他推开车门,一只脚踩在地上,回头看了霍南瑾一眼。
“你下午还来吗?”
“来。四点半。”
温书予笑了一下,然后关上车门,背着书包跑进了校门。
霍南瑾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教学楼门口,然后发动车子,拐上主路,往城南的方向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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